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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预告(G-2019-05-0002)
2019-05-24 15:23:57 阅读量: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银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G-2019-05-0002)

受山西银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5万吨动力煤进行网上公开挂牌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委托单位:

山西银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二、交易商品:

动力煤

三、资格要求: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电商平台)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商品

类别

产地

提货地

提货

方式

数量

(吨)

价格类型

价格

(元/吨)

动力煤

朔州

秦皇岛港九公司

港口平仓

50000

含税平仓价

523

注:最小应单量为35000吨。

六、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硫分

(St,d)

(%)

挥发分(Vdaf)

(%)

灰分

(Ad)

(%)

长焰煤

同优2号

≤10

5000

<1

≥27

≤25

七、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时间

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31日

八、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摘牌成交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⑶交易保证金账户为: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银行账号:0502212009100017821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委托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4.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秦皇岛港九公司

交收方式:港口平仓。

提货期限: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5日。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

6.煤质验收标准:煤炭数量以港口水尺计量结果为准,质量检验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机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九、联系方式

1.市场化服务第五团队

联系人:黄  磊     电话:18635150517

2.山西银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永华     电话:13934727345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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