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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煤炭市场环境下,煤炭生产类及贸易类企业应收账款数量多、账期长的特点,交易中心与合作银行共同研发,即将推出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是指交易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赊销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短期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业务,以上业务全部线上进行。本产品适用于交易平台所有交易商。

1. 融资企业、下游买方企业均为交易中心交易商,买卖双方不属于关联企业;

2. 取得煤炭销售合同(煤炭购销合同)并已执行完毕。赊销合同产生应收账款债权清晰合法,未有禁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条款,未在其上设定第三人的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3. 买方同意融资交易商向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买卖双方无产品质量等因素引发的商业纠纷;

4.以上销售交易及对应货款结算应通过交易平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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