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主焦煤港口现货
挂牌交易公告
受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在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存主焦煤进行网上公开挂牌销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委托单位
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二、交易商品
主焦煤
三、资格要求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的合法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http://e.ctctc.cn)
五、时间安排
1、挂牌时间
2017年3月17日~4月16日
2、交收时间
2017年3月17日~4月16日
六、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商品 类别 | 产地 | 提货地 | 提货 方式 | 数量 (万吨) | 价格 类型 | 价格 (元/吨) |
主焦煤 | 山西平遥 | 徐州港交收库邳州港区 | 自提 | 1.2 | 场地现汇 含税价 | 1460 |
备注:场地承兑含税价1470元/吨。
七、交易商品质量指标及数量
煤种 | 品种 | 灰分 Ad % | 全硫 St,d % | 挥发分 Vdaf % | 胶质层厚度 Y mm | 粘结指数GR.I |
焦煤 | 主焦煤 | ≤10 | ≤1.3 | 18-24 | ≥12 | ≥75 |
八、交货地点及方式
(1)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货物实行场地划拨,由购买方自行拉运,并承担港口作业包干费。
(2)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货场30日免费堆存,超期未拉运完毕的,由购买方自行与货场方协商费用,后果自理。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货款结算方式
购买方须在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前,全额预付货款;交易双方需通过交易中心资金结算系统进行货款结算和资金监管。
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交易商品质量指标以徐州港务集团邳州港实际货物质量为准。购买方要提前到货场,与卖方沟通,核实数量、质量,自行采样化验(费用自理),并出具现场核实确认书。
十一、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后,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商品发[2016]99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交易手续费。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亲贤支行
银行账号:485050100100165000
资金用途:交易手续费
十二、其它事项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根据市场及生产需要等原因达成的协议,可作为煤炭交易合同的有效补充。
2、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三、联系方式
1、山西煤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立刚 电话:18835181122
联系人:高 翔 电话:13453468006
2、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联系人:连 洁 电话:13509736507
咨询电话:0351-6829791 (交易处)
0351-6866666 (客服中心)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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